专利申请被驳回应该怎么办?
来源:小创学专利
对于许多发明人来说,想要成功申请一项专利并非易事,在申请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情况。那么当出现专利申请被驳回应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专利法,情况有两种:
1、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认为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过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有关规定被驳回;
2、在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中国专利局通知其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被驳回的。
在专利申请被驳回后,我们可以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认真阅读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
审查员在驳回决定通知书中都会写明驳回理由的,认真阅读驳回决定通知书,有助于了解理解审查员的意见,根据意见我们可以做出相应的处理。
其次,向专利复审提交复审请求
如果,觉得审查员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提交复审请求,并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在复审请求中要写明,为什么觉得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的意见不正确。在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审查员的意见确实有理有据,那么可以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来想办法取得授权。
最后,在提出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专利法 保密审查,则可以以专利复审为被告向fayuan起诉。
关于提交复审请求的具体操作步骤:
1、递交复审请求书(至专利复审)。
2、对驳回理由进行意见称述,即反辩审查员的意见,专利法,能为自己的专利自圆其说,消除它所说的问题点。
3、还可以对文件进行修改,修改不超范围,使得专利具有授权的前景。
一句话,针对审查员指出的问题点进行改正、辩解,使其接收你的说法。
如果是个人申请的话,不清楚具体操作事项的,建议委托有经验的代理人。
关于复审的的费用:
官费:
1.发明专利 1000
2.实用新型专利300
3.外观设计专利300
复审的官费是可以申请减缓的,减缓后个人只要交20%,单位只要40%。
代理费:
如果问代理费的话,那么各个代理所不同,而且跟案件的复杂程度有关。建议找专业的专利服务机构咨询一下。
深圳代办处专利服务须知
一、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受理的条件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必须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和简要说明后,应当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
三、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的范围
1.可以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
(1)内地申请人提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
(2)外国申请人及港、澳、台地区的申请人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3)与专利申请文件一同提交的其他文件。
2.不能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
(1)PCT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专利申请被受理后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专利申请办理流程
(一)专利纸件申请窗口办理程流程:
准备申请文件材料=>报送材料到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对受理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或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二)专利电子申请网络办理流程:
电子申请注册用户USBKEY数字证书注销重签业务=>下载客户端=>获取数字证书=>制作申请文件=>检查文件=>数字证书签名=>提交文件并接收回执=>接收电子申请通知书=>提交证明文件=>网站查询。
五、其它专利事务服务。
代办处现可办理的其他专利事务包括:
1.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变更和注销;
2.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和注销;
3.登记簿副本证明文件办理;
4.在先文件副本办理;
5.专利文件查阅复制办理;
6.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办理。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当面提交至专利代办处,或可登陆专利事务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提交。
六、费用减缓的审批
(一)依据国知局局令(第39号),应符合如下条件: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专利法 商标法,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代办处经审查,手续齐备符合减缓条件同意按:
1.个人以85%比例减缓;
2.两个以上的个人(含两个)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或一个单位请求减缓的按70%比例减缓。
七、办理时间及地址: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午间值班:12:00-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学府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邮编:51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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