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变更经营范围,恒佳财务(优质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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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变更经营范围,恒佳财务(优质商家)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个体工商户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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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和抽查程序参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个体工商户公示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应当书面告知举报人。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深圳变更经营范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  

申请人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拟办理的业务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章程、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电子申请资料,并由所有需要签名的人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申请。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使用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

  申请人也可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由银行及其他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

  第九条  在深圳经济特区登记的商事主体,经有权签字人授权,该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按照第八条的规定进行电子签名。

  第十条  申请人一经电子签名,即视为其亲自提交了电子申请材料和有效的证明文件,并认可电子申请材料中的内容。

  第十一条  商事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在有关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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