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注册。也就是,深圳股权变更所准备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第十三条 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登记通知书和电子登记驳回通知书等经过商事登记机关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具有与纸质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商事登记机关颁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应当保存在其门户网站上,申请人可登录该网站免费查询其电子营业执照及相关信息,并可复制使用。
商事登记机关也可将电子营业执照载入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可供在已开通电子政务相关功能的政府部门办理业务时使用,由申请人自愿申领。
第十五条 商事登记机关可依申请人申请颁发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深圳股权变更所准备的资料|恒佳财务由深圳市恒佳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深圳市恒佳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www.hengjiacaiwu.com)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公司注册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