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与此同时,为了具体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6月23日发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委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作了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会计法》再一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深圳代理记账|恒佳财务由深圳市恒佳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深圳市恒佳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www.hengjiacaiwu.com)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公司注册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