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严格执行。
为加强叉车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一、人员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二、启动
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行驶
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责任重大,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一、叉车证申请培训、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直接从事特种作业技术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
二、证书报名时间及发证时间
报名时间:常年报考办理(节假日不休息)
发证时间:培训考试合格后,30个工作日左右出证